《易经》蒙卦的第一爻曰:“初六,发蒙,利用刑人,用说桎梏;以往吝。”这句话,是《易经》中少见直接提到“刑”“桎梏”的文字,它不像其他卦爻那样温柔劝诫,而是用一种极其直接、几乎近乎严苛的语言,描绘了一个“启蒙初动之人”需要怎样的外部规正,才能真正走上道之轨道。“发蒙”,是全卦的起点,是那种从懵懂中刚刚萌芽、刚刚开始活动的一种状态。
《蒙卦》的上九——整卦的终点,卦象走到极处的收束。我们先来看原文:上九:击蒙;不利为寇,利御寇。象曰:利用御寇,上下顺也。这一爻是《蒙》卦的最高位,六爻之终,位置在天之上,象征着整个“发蒙之路”的最后阶段。它讲的不是童蒙本身,而是面对“外来的、强势的、顽固的愚蒙”时,一个成熟的德者该如何应对的态度与力度。你说你不懂,我们就慢慢来拆。一、什么是“击蒙”?
《蒙卦》之初六,是进入整卦结构的第一步。在整个“启蒙”的旅程中,初六象征着一个人在最初、最原始的状态下,如何面对自己的蒙昧。它不是已然发心、愿意求道的童蒙,也不是中位教人的贤者,而是那个刚起念、刚进入教化场域、尚未识道的人。经文云:初六:发蒙,利用刑人,用说桎梏,以往吝。象曰:利用刑人,以正法也。这一爻乍一看,令人困惑:发蒙为何与“刑人”、“桎梏”有关?
《文言》曰:“《坤》,至柔而动也刚,至静而德方,后得主而有常,含万物而化光。坤道其顺乎?承天而时行。”这一段,是对坤卦之性、之德、之用最深的注脚。“至柔而动也刚”这一句,几乎打破了人们对“柔”的刻板印象。柔不是无力,不是消极退让,不是被动忍让。真正的“至柔”,其内自含坚韧不拔之刚性。如水一般,看似无骨无形,实则穿石入骨,积之成渊,润物无声。
六二:直,方,大,不习无不利。象曰:六二之动,直以方也。不习无不利,地道光也。这是坤卦六个阴爻中最中正、最称位、最具“坤德之正”的一爻。整个《易经》中但凡提及“中庸”之德,这一爻都是最直接的体现。你将“直”理解为“直下承当、不曲里拐弯、心思澄澈、几于道”,这已经非常接近《易》中对“直”的德性描绘了。
问:至哉坤元,万物资生,乃顺承天。坤厚载物,德合无疆。含弘光大,品物咸亨。牝马地类,行地无疆,柔顺利贞。君子攸行,先迷失道,后顺得常。西南得朋,乃与类行;东北丧朋,乃终有庆。安贞之吉,应地无疆。我的理解:坤元无所用其极,至高至大至伟,反正就是一种感叹词。万物因其而得到滋养和生发,他是顺应天道的。
问:君子学以聚之,问以辩之,宽以居之,仁以行之。《易》曰“见龙在田、利见大人”,君德也。 我的理解是:君子者,就要为学日增,是为聚学,多学多闻,辩问,则是必须辩证的看问题,带着疑问的去学,真理越辩越明,要思而学、学而思,思而不学则怠,学而不思则惘;居宽,我的理解是得有接纳力,恰如乾如天如地,能含钠住一切,诚接住一切,无好无坏,能是乾元之绽开…
“利者,义之和也”这句话出自《易经》乾卦《文言传》,其中“利”并非功利、利益之意,而是一种趋于圆满、顺势达成的状态。而这个“利”之所以成立,是因为它与“义”达成了和谐,也就是说,真正的利,是建立在合乎义的基础之上,是义的自然开花结果。若没有义,就谈不上真正的利;若违背义,所求的利,也终将反噬自身。可什么是“义”?
《易经·乾卦·彖传》曰:“乾道变化,各正性命,保合大和,乃利贞。”这一句很多人读过,但真正活出来的,却寥寥无几。我们今天不讲大道理,就从最日常的体验出发,看看这“合”到底是什么。一、生活不是拼图,是酿酒你有没有做过拼图?每一块都得精准地对上位置,缺一不可,多一也不行。拼图的“合”是对齐,是规则,是外在的拼接。但生活不是。
问:人是应该压抑一些真实的表达好呢,还是完全绽开好了。我是从小压抑了很多的一个人,很多很多的不被允许,很多很多的边界。而我想给孩子提供更加宽松的环境,因为我有切肤之痛。但是看见孩子一些越过我心理边界的行为,我又非常非常之反感,非常非常之愤怒,非常非常之抵触,心底火大,想发泄,一不留神就会找个出口发泄出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