什么才是喜欢的工作和喜欢的人?这篇文章全说清楚了
2025-10-21
凌晨两点,打印机嗡嗡作响。白纸一张张吐出来,落在办公桌上,摞成一座小山。周瑾揉了揉眼睛,看着电脑屏幕上的那封辞职信,光标一闪一闪,像在问她:你真的想走吗?
她盯着那句话——“我想去做我喜欢的工作”——半天没按下回车。外面的霓虹闪了几下,灯灭了。夜色像一张冷漠的幕布,把整座城市都吞进去了。
周瑾三十岁,入行八年。她是那种典型的“工作还行但不喜欢”的人。公司不差,工资不低,同事也友好,但每天醒来,她都要在床上说服自己起床。
她总觉得,人生应该更有点什么。比如自由,比如热情,比如“我喜欢的工作”。可那天夜里,她忽然问自己:我喜欢的工作,真的存在吗?
她说不出答案。
这个问题,困住过太多人。
“我不喜欢现在的工作,我想做喜欢的事。”
这是她听得最多的一句话。
可当你反问:“那你倒是去啊。”
对方总是沉默。
要么说:“还没准备好。”
要么说:“我怕换了更糟。”
要么说:“我也不知道我到底喜欢什么。”
听起来像是在思考,其实只是困在原地。
因为绝大多数人嘴上说“讨厌现在的工作”,其实心里还有点舍不得。
讨厌累,但喜欢稳定。
讨厌枯燥,但喜欢安全。
讨厌老板,但喜欢工资。
你以为你被工作困住,其实是被喜欢的一部分困住。
喜欢的工作,不是完全让你快乐的,而是有让你舍不得的地方。
那一份舍不得,就是你还没走的原因。
我曾认识一个设计师阿树。
他天天喊着要辞职,说老板不懂设计、项目没意思、创意被改得乱七八糟。
有天晚上我们喝酒,我问他:“那你为啥还不走?”
他想了半天说:“其实……我挺喜欢被改的。”
我笑:“你是受虐狂?”
他说:“不是。每次他们乱提需求,我都能想出更好的点子。那种被逼出来的瞬间,有点爽。”
他顿了顿,又说:“也许我不喜欢这份工作,但我喜欢我在这份工作里的自己。”
我忽然明白,原来所谓“喜欢的工作”,从来不是一种外在状态,而是一种自我状态。
不是工作让你喜欢,而是你在其中喜欢上了自己。
很多时候,我们以为自己讨厌的是工作,其实讨厌的是那个被动的自己。
你以为“喜欢”意味着轻松,但真正的喜欢往往是高强度的投入。
诺贝尔奖得主卡尼曼在研究幸福感时提到一个概念——“投入式幸福”。人们在全神贯注地解决一个难题时,会体验到一种深层次的快乐。
也就是说,你可能在骂工作累,却在“累得刚刚好”中找到了意义。
喜欢,不是“我不累”,而是“我知道我在累什么”。
周瑾后来做了一个小实验。
她每天在笔记本上写下两句话:“我讨厌这份工作的地方” 和 “我还舍不得这份工作的地方”。
一周后,她惊讶地发现,那些“舍不得”的内容多得多。
她写:“我喜欢同事午休时聊的八卦。”“我喜欢领导虽然事多但从不拖工资。”“我喜欢做完一个项目后那种清空的快感。”
这些小小的“喜欢”,像地缝里的草,虽然细,却能撑起整片天空。
她没有辞职,但她开始调整了自己的工作方式。
她给自己定了个规则:如果今天做的事让我完全没有兴奋感,那就找一件能让我兴奋的。
比如画一个没人要求的海报,或者重写一句文案。
她发现自己不那么痛苦了。
工作没变,她变了。
人的痛苦很多时候来自“我该喜欢什么”和“我被允许喜欢什么”的冲突。
我们从小被教育“要做自己喜欢的事”,但现实是,大多数时候,你得先在不喜欢里找到一点喜欢的东西。
喜欢从来不是纯粹的,是在一堆不喜欢中筛出来的。
有个做婚姻咨询的朋友跟我说过一句话:“人不会因为完全不喜欢离婚,而是因为喜欢得不够。”
她说有个案主,天天抱怨老公懒、木讷、不浪漫。可当她真的签了离婚协议书时,反而哭得最厉害。
她说:“他做饭不好吃,但他每次都记得我胃不好;他不懂浪漫,但每次下雨都先递伞。”
那些细小的喜欢,撑起了漫长的相处。
她其实不是被爱困住,而是被那些不舍的小细节困住。
喜欢一个人,跟喜欢一份工作一样,从来不是“全对”的选择,而是“足够对”的组合。
美国心理学家巴里·施瓦茨在《选择的悖论》里说过,人们越想追求完美的选择,越容易陷入焦虑。因为理想中的“完美选项”永远不存在。
工作也好,伴侣也罢,本质都是“系统性妥协”。
你不可能只要阳光不要雨,也不可能只要自由不要约束。
你喜欢的那一半,必然绑着你不喜欢的另一半。
我们常常把“喜欢”想得太单纯,以为喜欢就是不痛苦。
但真正的喜欢,是痛苦值得。
我认识一个厨师。
他每天凌晨三点起床进市场,手被刀划得全是口子。
有人问他:“你不是说喜欢做饭吗?那你不累吗?”
他笑笑说:“我累,但我喜欢食材从手下变成菜的那一刻。那种掌控感,很难替代。”
喜欢不是不累,而是愿意继续。
很多看似“讨厌”的工作,其实是你“正在变好”的证明。
那些让你烦躁的、拖延的、不顺的阶段,恰恰是成长的训练场。
就像跑步,你不可能一开始就享受风,必须先被汗淋湿。
如果你现在讨厌一份工作,不妨做两个小实验。
第一个,写下这份工作里让你心安的三个瞬间。
可能是一杯咖啡的香气,也可能是老板偶尔的一句“辛苦了”。
第二个,在一天结束时问自己:“今天有没有一个时刻,我觉得自己在变得更好?”
如果有,那么你并不是讨厌这份工作,你只是厌倦了旧的自己。
而喜欢,往往是被新鲜的自己唤醒的。
曾有个心理学实验,让一组人连续三十天写下每天最开心的三件事。结果显示,三十天后,参与者的主观幸福感普遍上升了15%。
那说明,幸福不一定来自“换”,而是来自“看见”。
你能看见当下的意义,当下就会开始变甜。
所以,别再幻想有一份完全喜欢的工作,也别期待遇到一个完全喜欢的人。
你要做的,是在不完美里找到能让你继续的理由。
工作让你疲惫,但你可以喜欢其中的成长。
伴侣让你生气,但你可以喜欢其中的陪伴。
真正的成熟,不是找到喜欢,而是学会经营喜欢。
因为喜欢这件事,本来就是动词,不是名词。
它需要被更新,被参与,被重新选择。
当你不再幻想“喜欢”的完美样子,而开始让自己变成一个有喜欢能力的人,你就已经在过理想生活了。
就像周瑾。
她后来没有辞职,却悄悄开了个插画账号。白天上班,晚上画画。
她说:“我终于明白,原来‘喜欢’不是逃离现实,而是让我在现实中找到呼吸。”
有人留言:“你是不是转行啦?”
她回:“没有,我只是把不喜欢的世界,画成我喜欢的样子。”
这大概就是我们要的答案。
喜欢的工作,是你能在不喜欢的世界里,继续喜欢下去。
喜欢的人,是你能在无数争吵后,还愿意一起吃饭的人。
喜欢从来不是完美,而是依然愿意。
合十。如夜话,至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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